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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

    更新時間:2019-08-27 17: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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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

    Standard for fugitive emiss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 GB 37822—2019 2019-07-01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加強對 VOCs 無組織排放的控制和管理,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 VOCs 物料儲存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VOCs 物料轉移和輸送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工藝過程 VOCs 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設備與管線組件 VOCs 泄漏控制要求、敞開液面 VOCs 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以及 VOCs 無組織排放廢氣收集處理系統要求、企業廠區內及周邊污染監控要求。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2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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