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氣等自主驗收部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根據國務院《建設項目管理條例》(2017年修正版)和環境保護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有關規定,2018年4月11日,南寧市福松建材有限公司組織召開南寧市福松建材有限公司通潤采石場石灰巖礦項目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會。驗收工作組由項目工程建設單位(南寧市福松建材有限公司)、環評單位(中國人民解放軍后勤工程學院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項目設計和施工單位(佛山市永宏耀王金屬制品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單位(廣西榮輝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并特邀2名專家(名單附后)組成。驗收組現場查閱并核實了本項目建設運營期配套環境保護設施的建設與運行情況,經認真研究討論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項目概況
南寧市福松建材有限公司通潤采石場石灰巖礦項目位于南寧市西鄉塘區雙定鎮秀山村,,礦區中心地理坐標:東經108°09′29″,北緯23°02′03″,礦區面積由原來的3個礦山合計0.0913km2,擴大至0.3648km2,開采標高+329m~+150m,采用露天開采方式。生產規模由原來三個礦山合計15萬t/a,提升至48 萬t/a。
工程主要建設內容為:建設4個初始工作面,2個工業廣場;設置4 條破碎生產線(其中新增2條),3個臨時堆礦場(其中新增1個),3個成品堆場(其中新增1個),新增開采和轉運設備,完善配套環保工程建設。該工程項目建設和環評內容基本一致。
南寧市福松建材有限公司通潤采石場石灰巖礦項目總投資為3000 萬元,其中環保投資額為409 萬元,占總投資額的13.6%。
二、“三同時”落實情況
2015年12月,南寧市福松建材有限公司委托中國人民解放軍后勤工程學院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針對本次改擴建工程開展環境影響評價,2015年12月28日南寧市環境保護局以南環審[2015]116號文予以項目通過環評審批。本改擴建項目于2016年6月開工建設,并于2017年5月完成基礎設施建設并開始試生產。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治理
1、洗車廢水流入旁邊的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洗車平臺洗車不外排。
2、場地淋溶水、項目場地初期雨水、機修廢水和礦區初期雨水經廠區內設置的排水溝收集后流入西側沉淀池沉淀,沉淀后待晴天用泵泵回廠區工業用水水池內用于場地降塵用水。
3、目前礦區內有職工25人,其中有 25人住在礦區內,年工作250天。該項目日常生活用水量約為7.5m3,生活廢水產生量約為 6m3。由于廢水產生量較小,該項目生活污水經2個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周邊耕地進行灌溉。
由于兩個化糞池容積較大,廢水排口未有廢水排出,且廢水產生量少,不是主要污染源,故本次不對廢水進行監測。
(二)廢氣治理
1、有組織廢氣
破碎機、篩分機開口處安裝密閉防塵罩,產生的粉塵經布袋除塵器、水浴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
驗收監測結果表明:排氣筒排放口外排廢氣顆粒物均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二級標準限值。
2、無組織廢氣
(1)項目爆破采用水泡泥方法,水泡泥就是將難燃,無毒,有一定強度的盛水塑料袋代替黏土炮泥填入炮眼內,起到爆破封孔的作用。水袋封口是關鍵,目前使用的自動封口塑料水袋,裝滿水后,能將代扣自行封閉。爆破時袋破裂,水在高溫高壓下氣化,與塵粒凝結,達到降塵的目的。
(2)皮帶輸送機產生的粉塵采用噴水霧的方法抑制粉塵污染,同時在下料口安裝溜槽,避免高空拋灑。
(3)項目石料加工場地面未硬化,堆放碎石量較大,整個石料加工場均易產生揚塵。因此,項目在3個石料加工場分別設置噴淋設施,定時噴淋降塵。同時,為碎石成品堆場加蓋鐵皮棚及遮蓋防塵布。
驗收監測結果表明:,所有監測點位顆粒物排放濃度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無組織排放濃度監控限值要求。
綜上所述項目運營期間,對環境的影響較小。
四、驗收總體意見
南寧市福松建材有限公司通潤采石場石灰巖礦項目在建設和試生產期間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項目建設和環評內容基本一致,建設和施工過程中未造成環境污染和投訴事件,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的環境保護設施和措施基本落實,污染物排放符合相關要求。經過現場監測與調查,項目基本符合環境保護竣工驗收條件。驗收組成員一致同意南寧市福松建材有限公司通潤采石場石灰巖礦項目通過環境保護驗收。
但須同時落實以下改進和建議:
(一)嚴格按照報告要求,加強對粉塵與無組織排放廢氣的管理。
(二)加強各項環保設施的運行管理,保證各項環保設施的穩定運行,確保各類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附驗收組人員名單)